I .自殺致命性評估 (Pfeffer, 1986) |
|||
危险程度 判断项目 |
低 |
中 |
高 |
A. 细节 |
模糊、没有什么特别的计划 |
有些特定计划 |
有完整想法、清楚定出何时何地之方法 |
B. 工具之取得 |
尚未有 |
很容易取得 |
手边即有 |
C. 时间 |
未来非特定时间 |
几小时内 |
马上 |
D. 方式之致命性 |
服藥丸、割腕 |
药物+酒精,一氧化碳,撞车 |
手枪、上吊、跳楼 |
E. 获救之机会 |
大多数时间均有人陪 |
如果求救会有人来 |
沒有人在附近 |
II .自杀致命性评估 Risk-Rescue Rating Scale (Weisman & Worden, 1974; 193-213) |
|||
危险因子 Risk Factors (A) |
安全因子 Rescue Factors (B) |
||
· 自杀方式 · 意识不清 · 受伤或中毒程度 · 可否恢复 · 需要何种治疗处理 |
· 位置 · 联系他人 · 被发现的可能性 · 被发现的时间 · 可接近性 |